1、患者持身份证、医保卡到市中心医院慢病科进行登记、填写“慢病待遇认定申请表”进行慢病认定。
2、认定符合慢病条件后,如患者选择我院为治疗医院,可同时在表中填写我院诊疗方案并进行系统录入;如选择其他治疗医院,需到治疗医院进行系统录入并享受待遇;
5、选择我院的慢病患者,我院慢病科医师会按照诊疗方案开具相关药物,诊疗开药按照门诊处方相关规定和疾病诊疗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