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起,我院正式启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新政策。
(一) 双辽市区职工参保人员在双辽市中心医院就医,普通门诊可享受统筹报销待遇。
◆此待遇不限病种,在我院门诊就诊,产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
◆年度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7%,甲类和乙类医保项目参与报销,丙类医保项目不参与报销。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超过最高报销限额的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可与门诊慢病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年度最高限额当年未使用或有剩余的,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也就是说,以往门诊不予报销的医保诊疗项目,现在每年累计可报销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