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根据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减少医院交叉感染,保证广大患者及家属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请前来我院就诊的患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凡有发热(体温≥37.3℃)或同时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二、温馨提示:儿童或者孕产妇出现相关症状的,应高度重视并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三、门诊患者就诊
1.所有体温≥37.3℃的患者均应到发热门诊诊治。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现场微信扫码挂号,不限号,严格由预检分诊人员进行体温筛查、登记、预检分诊后,由专人陪同送至发热门诊接受诊疗。
2.部分科室出诊调整:
①儿科搬至2号楼11楼正常接诊;
②发热门诊(城乡居民医保服务大厅北侧)只接收普通发热患者;发热门诊隔离病区只接收待排除或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学史或特异影像的患者);
③口腔科、腔镜科(胃、肠镜、支气管镜)停止接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5.请实名就诊,挂号时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并正确告知联系方式等信息。
6.请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各诊区,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四、住院患者收治
1.以急诊为主,择期患者入院需进行预约,非急诊手术延后择期进行。
2.对于在院患者,若出现发热、肺部CT改变等疑似情况,需进行院内专家会诊。
3.随员及探视管理
①陪护每床不超过一人,且固定专人(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时,应经科室审核备案);
②尽量避免探视,鼓励亲朋好友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
③儿童及发热人员严禁探视;隔离病室病人严禁探视;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携带者不得进入病房探视。对孕产妇尽量减少探视,确保母婴安全。探视陪护人员应佩戴好口罩,探视结束后,请立即离院; ④主动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如有发热现象禁止探视陪护并按要求去发热门诊就诊;
⑤外卖人员不得进入病区。 五、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
双辽市中心医院
2020年2月5日